根据海西州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》(西财政农字〔2017〕294号)的要求,2017年下达给我县州级资金333.5万元,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66.75万元,各非贫困村经召开村民大会“一事一议”审定后,逐级上报了项目方案,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依据各镇方案编制完成了《乌兰县2017年州、县两级非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项目方案》,经县人民政府批复,现将乌兰县2017年州、县两级非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项目进行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一)、项目名称:乌兰县2017年州、县两级非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项目
(二)、项目主管单位:乌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
(三)、项目监管单位:柯柯镇人民政府、希里沟镇人民政府、铜普镇人民政府、茶卡镇人民政府
(四)、项目建设单位:柯柯镇:中村、西村、北柯柯村、兴乐村、南柯柯村、卜浪沟村、兴化村、东村、赛纳村、兴隆村;铜普镇:上尕巴村、河北村、察汗诺村、察汗河村;茶卡镇:巴里河滩村、夏艾里沟村、乌兰哈达村、那仁村、塔拉村、扎布寺村;希里沟镇:北庄村、西庄村、河东村。
(五)、项目资金来源:州、县两级下达产业扶持资金500.25万元。
(六)、项目建设内容:州级333.5万元,县级166.75万元,共计500.25万元到村资金,其中柯柯镇10个非贫困村所有资金217.5万元全部投入到乌兰县恒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用于投资收益;铜普镇4个非贫困村所有资金87万元全部投入到乌兰县恒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用于投资收益;茶卡镇6个非贫困村所有资金130.5万元全部投入到云鹏阳光假日酒店,用于投资收益;希里沟镇北庄村计划将资金21.75万元投入到乌兰县汇杞种植专业合作社,西庄村计划将资金21.75万元投入到民惠枸杞专业种植业合作社,河东村计划将资金21.75万元投入到河东村生态畜牧业合作社。
(七)、项目受益期限:合作期限3年。
(八)、项目收益:每年按照本金的7%向村集体分红。
监督电话:0977-8242664
乌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
2017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