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州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评定各市县推荐援青资金项目和州级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的通知》(西贫办[2017]67号)的要求,经州级评定组实地考察,打分评定,按照中共海西州委州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下达援青项目和州级产业扶持项目资金的通知》(西贫办[2017]68号)的要求,经项目村召开村民大会“一事一议”审定后,逐级上报方案,结合塔拉村实际,由扶贫办编制完成乌兰县福蒙养殖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方案,经县政府批复,现将乌兰县福蒙养殖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进行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一)项目名称:乌兰县福蒙养殖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
(二)建设性质:扩建
(三)项目主管单位:乌兰县扶贫办
(四)项目建设单位、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
项目建设单位:乌兰县茶卡镇塔拉村村委会
项目实施单位:乌兰县福蒙养殖专业合作社
责任人:巴格生
(五)建设地点:乌兰县福蒙养殖专业合作社,位于茶卡镇塔拉村。
(六)建设期限:项目建设期:2017年9月—2018年9月。
(七)主要扩建内容:扩建70平方米的小型冷库,200平方米的奶制品和肉制品加工厂房。
(八)资金来源:项目总投资58.5万元,自筹8.5万元,援青项目资金50万元。
(九)、项目效益:一年的总收入为5.4万元。出售西门塔尔牛犊15头X 0.6万元=9万元,奶制品销售收入11万元,羊肉销售收入12万元,羊毛及附带畜产品销售收入4.5万元。按协议合作社承诺帮扶塔拉村村委会分红的支出三年共计10.5万元,分红资金作为塔拉村村集体收入,经全体村民大会研究后,可用于集体发展,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的临时救助医疗保险缴纳等事项。
(十)、项目运行机制:将援青项目资金50万元分配给茶卡镇塔拉村用于扶持村级产业,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,塔拉村将资金投入到乌兰县福蒙养殖专业合作社,合作期限3年,第一年至第三年分别按照本金的6%、7%、8%向村集体分红。
(十一)、项目收益期限:三年。
监督电话:0977-8242664
乌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
2017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