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兰县公共租赁房分配入住复审会议纪要
时间:2016年10月30日
地点:县建设和交通局三楼会议室
主持人:马利
参会人员:马明恒、郭兴佳、阿勇、马晓明、汤育海、王海莺、苏彩玲、侯俊玲、张万祥、许景
内容:乌兰县公共租赁房分配入住复审会议
为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、审核、管理工作,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,经社区初审镇政府审核后,我局会同县民政局、工商局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、住房等情况进行复审,并提出意见;今天就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入住分配等问题召开会议。
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:对已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并经各社区初审、镇政府审核后符合条件的34户第一批精准扶贫户家庭进行家庭收入、住房等情况进行复审。已经提交申请人员的名单如下:
下面我对各申请人逐户介绍,请各成员小组提出意见。
希里沟镇( 1户)
西庄村
1、王海西
铜普镇( 9户)
都兰河村(4户)
1、陈会章 2、侯子亮 3、严永顺 4、陈海林
茶汉河村(2户)
1、雪梅 2、也西
察汗诺村(2户)
1、东克尔加 2、常寿姐
河南村(1户)
1、杨才珠
柯柯镇(23户)
东沙沟村(1户)
1、赵国民
西村(1户)
1、宋发芳
赛什克村(6户)
1、杨孝胜 2、吕 梁 3、王生云 4、杨春录 5、吕文金
6、吕 军
兴乐村(3户)
1、刘延贵 2、李万珍 3、李龙年
西沙沟村(2户)
1、张海新 2、童永忠
圆山村(2户)
1、吴顺帮 2、吴才帮
北柯柯村(3户)
1、雅 茹 2、官布才仁 3、东吉力玛
纳木哈村( 2户)
1、邢永福 2、马斌杰
怀灿吉村(3户)
1、于钦相 2、陈国玉 3、严正功
各镇表示无意见。
通过我们本次联合复审,申请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规定条件的,由我局对申请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居住地址、家庭人口、家庭收入、家庭住房等情况,在申请人居住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单位张榜公布,公示期限为7日,公示期后无异议,进入房源分配。